2018—2019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依法監管、改革創新、源頭防范、系統治理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通過深入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和項目負責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風險管控,夯實安全基礎管理,有效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減少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總量,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確保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可控,為實現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
1.落實管理制度。認真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督促工程各方建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管控:(1)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情況。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方案內容是否齊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相關單位和人員是否按照要求簽字蓋章。(2)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在危大工程實施前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并制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測;是否按照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3)建設、監理單位履責情況。建設單位是否組織勘察、設計等單位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是否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時補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單并明確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以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是否在申請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資料。監理單位是否將危大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是否按規定審核專項方案;是否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巡視檢查;發現施工單位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進行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參加危大工程驗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等。
2.排查安全隱患。建筑施工企業要依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危大工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地下管網施工中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建立隱患排查臺賬,限時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要加強對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根據各企業上報的隱患分類統計,分析突出安全風險,組織專項督查,督促企業治理重大安全隱患。
3.注重風險防控。認真落實《四川省建筑施工行業標本兼治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川建質安發〔2016〕796號)要求,督促轄區內在建工程施工企業嚴格執行施工升降機每次不得超過8人(包括司機),且不得超過允許限載量;混凝土澆筑過程中,作業面上人員不得超過8人;高處作業吊籃載人不得超過2人等特別措施。強化危大工程公示制度,在現場顯著位置公示危大工程名稱、施工時間和具體責任人員,并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懲處違法行為。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對于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不健全、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嚴格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嚴厲打擊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通知》(建辦質〔2017〕56號)要求實施處罰。
(二)持續鞏固2017年安全專項整治成果
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持續鞏固2017年安全專項整治成果,認真做好“回頭看”,并結合2017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在2018–2019年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繼續加強以下內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深基坑(槽)開挖的防護情況,包括周邊防護欄桿、工人專用梯道、同一垂直作業面上下層之間的隔離防護等;深基坑(槽)和邊坡作業的合規性情況,包括支護、降(排)水、放坡、安全監測等。??
2.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情況。腳手架、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及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架體搭設、搭設后檢查驗收,使用與檢查、混凝土澆筑、現場安全監測、架體拆除以及監督管理等制度執行情況。??
3.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熱、供氣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頂管作業等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落實情況;對工程周邊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防護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情況;全過程風險防控情況。
4.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拆卸)告知、安全檔案建立、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機械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以及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和安全許可證情況、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司機、信號司索工持證上崗情況。??
5.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開展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現場實施情況;監理單位開展專項方案審核、施工現場監理和工程驗收情況;建設單位在安全報監時提供清單情況。
(三)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1.復核安全生產條件。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后續處理相關工作,強化事故責任追究。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所在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完成復核并上報省廳復核情況及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議,較大及以上事故由省廳組織復核。對所發生事故的特級資質施工企業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施工企業,其安全生產條件復核情況由省廳按照規定報送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嚴格資質資格處罰。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嚴執法,重處罰”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處罰力度。對經復核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本市事故企業,嚴格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查處督辦暫行辦法》(建質〔2011〕66號)中的規定執行。嚴格落實對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規定,對較大事故的責任企業責令停業整頓,對重大以上事故的責任企業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責令停止執業或吊銷執業資格證書。一年內連續發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
3.嚴格不良行為記錄管理。事故發生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事故等級和性質確定后的5個工作日內,依據《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辦法》(川建建發〔2017〕34號)對事故責任企業及責任人員進行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并公布。
4.公開事故查處情況。事故發生后,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收到《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督辦通知書》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督辦事項,作出書面報告并附送有關材料,報省廳審核后,按規定解除督辦。特殊情況下不能完成的,要向省廳作出書面說明。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查處工作規程》(建質〔2013〕4號)第二十二條規定,落實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后續處置信息工作。通過“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與每月25日報送本地事故總結分析報告及后續處置情況表,住建廳將在月末對各地抄送匯總及通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機制,分工協作、緊密配合。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好工作部署,將責任分解到每個層級、每個崗位,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科學制定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區建筑施工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公布聯系人、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將實施方案于2018年4月30日前報送至市局。
(三)注重預防為主,強化督查執法。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強化“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視同發生事故嚴肅追責”意識,要制定詳細的檢查計劃,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抽查巡查工作。進一步嚴格執法,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責令企業及時整改,否則一律予以停工。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和人員要加大處罰力度,導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并依照有關規定在招投標、資質管理等方面給予限制,將處罰真正落到實處。各企業更要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力量,對現場項目班子履行安全責任進行檢查和處理,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每2個月開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檢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每季度開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檢查,對問題突出的地區將進行約談及通報。?
(四)突出整治重點,注重治理實效。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緊緊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著力突出三個重點:一是重點強化對事故多發企業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二是重點加強對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三是重點強化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落實。通過治理重點問題,以點帶面,實現安全發展。?
(五)加強工作宣傳,及時總結提升。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督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認真將安全生產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定期分析、評估,總結好的做法,推廣應用到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中,切實鞏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成果。??
(六)嚴格信息報送。省廳將于5月底前建立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信息平臺,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做好相關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8年4月27日之前要將本地區信息平臺負責人、聯絡員名單上報市局。從2018年6月起至2019年12月的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相關專項檢查工作表格及相關情況在信息平臺上填報,省廳將按季度對全省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聯系人:孫曉蓉電話:0839—3260173
郵箱:735271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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